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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统计调查任务的工作人员,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招聘计划招聘人数:2人。招聘岗位:从事统计调查工作。二、招聘条件(一)基本条件1.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2.具有较高个人综合素养和较强协调能力,有良好纪律性及敬业精神,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自觉维护单位形象。3.有较强的写作、语言表达、沟通交流能力,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,适应经常性开展入户入企统计调查。4.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心理素质。(二)具体条件1.年龄要求:35周岁以下(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2.学历要求:大专及以上学历。3.户籍要求:酒泉市辖区内户籍。(工作地在酒泉市肃州区,不提供住宿)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.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。2.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。3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三、报名及审核程序1.报名时间:2025年2月25—28日。2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应聘者应于2025年3月1日前向电子邮箱812469189@qq.com发送报名表(见附件)。3.报名要求: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对提供虚假信息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招聘资格。4.招聘程序:招聘采取面试及现场考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四、工资待遇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部门签订合同并管理,工资待遇每月按照酒泉市最低工资标准加单位工作补助发放,正式录用后,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。五、其他其他未尽事宜,由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负责解释。附件:酒泉调查队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联系人:刘金媛联系电话:0937-2619218 13139372909联系邮箱:812469189@qq.com附件:酒泉调查队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.docx
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2025年2月24日